搬家那点破事儿

   
- 2008-03-26

最近一个礼拜一直在忙搬家的事情。从港岛北角搬到新界大埔。在北角住了1年零8个月。

家是25号搬的,之所以挑这个日子,是因为3月25号是我和Murmur一周年,希望这次也能算是个好的开始。

上次从中大搬到北角时,觉得在新界憋坏了,如果去港岛玩一趟,来回就得2个小时。香港一个三大块儿地方,港岛,九龙和新界。新界最靠北,最村儿。这1年零8个月,虽然没法验证新界的生活到底是不是不好(据说也还是不错的),但至少说明了在港岛很舒服。北角离铜锣湾3个地铁站,即使走路,半个小时也走到了。而且有码头(可以去红堪和九龙城),有公车总站(可以往南去浅水湾赤柱),有叮叮车,有地铁转线站(去九龙湾看演出或去湾仔中环铜锣湾)。北角虽然不是港岛里最偏的地方,但是算是比较破旧,不太繁华但很热闹的地方,所以房价在港岛里还不算贵。

不过因为一堆破事儿,家还是得搬。搬到大埔,和同学合租,房子能大点,希望一切顺利。

以前在大学,每年都要搬宿舍,很头疼。当时就想,以后自己出来住,只要不再是1年1搬,哪怕是1年零1个月才搬,都会觉得比较欣慰。不过现在都叫搬家公司,自己只是收拾东西要麻烦点,但搬东西都不用自己动手,所以也不是太头疼。

搬家的时候,以为自己会特别留恋北角,最后也还好。本来惦记着再去心粥馆吃一顿猪软骨竹筒饭,后来没来得及吃午饭,也就算了。反而是到了大埔新住处的时候,突然觉得环境挺好,比看房子的时候感觉都好。

有意思的是搬家公司的司机兼搬运工。此人干活非常认真,会一路小跑。我的东西大部分都是杂志书和CD,特别沉,给他累的直锤腰,弄的我有点不好意思。后来一路上和他聊天,感触挺深。他大概37岁,以前开店,后来SARS一来,店都关张了,就改学车。工作第一天,早9点开工,下午3点赶上刮台风,要提早收工,只赚了200,结果过海底隧道的时候撞了一辆宝马,陪了人家7000。他很相信坚持两个字,所以到现在什么都能熬过来。他说后悔自己没多读书,但是后来也上过夜校,就是学不进去。18岁和女友同居,到4,5年前才结婚。老婆是秘书,读书多,他说他从老婆那学到很多东西,懂得什么是好什么是坏。他很怀念70年代末80年代初的香港社会,那时候人际关系单纯,社会简单。他也喜欢许冠杰,说黄沾顾家辉年代的歌就是经典,特别是歌词。最后临近到大埔的时候,他跟我说,25岁之前活的很自在,无忧无虑,只恨日子过得太慢。到了25岁,才突然明白到作为一个男人的责任和负担。

最后放两张北角房子窗外海景的照片。以后不用天天看着我们公司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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